1.0ml/支
【接种对象】 |
1.确认或可疑狂犬病暴露者,应立即规范处理局部伤口,及时按暴露后免疫程序接种本疫苗。 暴露系指:被狂犬、疑似狂犬或者不能确定健康的狂犬病宿主动物咬伤、抓伤、舔舐粘膜或者破损皮肤处,或者开放性伤口、粘膜接触可能感染狂犬病病毒的动物唾液或者组织。 2.存在狂犬病病毒暴露风险者,按暴露前免疫程序接种本疫苗。 暴露风险者,包括兽医、动物研究、驯化和饲养者、屠宰场工人、可能涉及狂犬病病人管理的医护人员、狂犬病实验人员;到偏远、难以获得及时的疫苗接种的地区,且存在高暴露风险的旅行者等。 |
【作用与用途】 |
接种本疫苗后,可刺激机体产生抗狂犬病病毒免疫力。用于预防狂犬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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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1.暴露后接种
狂犬病是致死性疾病,暴露后接种疫苗无任何禁忌证。
接种前应充分询问受种者基本情况和既往病史(如有无严重过敏史、其他严重疾病等)。即使存在不适合接种疫苗的情况,也应在严密监护下按免疫程序完成疫苗接种。
如对本品的成分有明确过敏史者,应考虑更换为不含该成分的其它同类疫苗继续完成原有免疫程序。
2.暴露前接种
(1)已知对该疫苗所含任一成分过敏者,禁止使用本疫苗。
(2)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活动期者可酌情推迟暴露前免疫。
(3)患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慎用。
(4)接种本品后发生严重不良事件者,在查明原因之前不应再接种本品。
【注意事项】
1.本品使用前如发现疫苗瓶有裂纹、标签不清、疫苗复溶后出现浑浊或可见异物等外观异常或疫苗已过效期者均不得使用。
2. 疫苗开启复溶后应立即使用。
3. 本品不应在臀部注射,也不能进行血管内注射。
4. 应备有肾上腺素等急救药物,以备偶有发生严重过敏反应时急救用。受种者在注射后应在现场观察至少30分钟。
5. 暴露后免疫应遵循及时、足量、全程的原则。发生过敏者及时就诊治疗,必要时考虑更换其它同类疫苗完成全程疫苗的接种。
6. 暴露后局部伤口/暴露部位处理:尽快规范处理伤口,包括对每处伤口进行彻底的冲洗、消毒以及后续的外科处置,具体要求详见国家卫生行政部门关于狂犬病暴露后预防处置的相关指导性文件。
7. 狂犬病被动免疫制剂:分为抗狂犬病血清或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具体操作和相关要求应参见相关产品说明书。一般情况下,抗狂犬病血清按40IU/kg给予,或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按20IU/kg给予,将尽可能多的狂犬病被动免疫制剂做咬伤局部浸润注射;其他特殊情况参照国家卫生行政部门关于狂犬病暴露后预防处置的相关指导性文件进行处理。
8. 禁止用同一支注射器接种狂犬病疫苗和狂犬病被动免疫制剂,禁止把狂犬病被动免疫制剂和狂犬病疫苗注射在同一部位,同时接种被动免疫制剂和狂犬病疫苗时接种部位的选择具体详见国家卫生行政部门的相关指导性文件。
【贮藏】于2~8℃避光保存和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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